您的位置:首页 > 山西 >

关于茅台网络销售渠道声明

2015-11-04 17:44:08 来源:

评论

  近日,频繁接到消费者电话,咨询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与我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现声明如下:

  一、目前,与我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电子商务平台有:

  以上网络销售渠道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二、在以上13家电商平台设立的“茅台官方旗舰店”、农业银行“E天街”、光大银行“微商城”所销售的茅台酒系列产品及茅台酱香酒系列产品系我公司直接提供,我公司对产品的品质及真伪予以保证,请大家认准以上公布的店铺名称及正确的网络地址购买。

  三、与我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经销商、专卖店、电商平台,其地址和联系方式均已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布,欢迎广大消费者前往查询。

  特此声明!

  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8-2015 xdj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信息港 版权所有 联系网站:sxxxg@00130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