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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对特赦老年犯将采取安置救助措施

2015-08-31 14:23: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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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蒋涛 郭金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29日在北京说,对特赦的老年犯将采取安置救助措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8月29日起施行。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答问。

此次特赦涉及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等四类服刑罪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朗胜表示,此次特赦的四类服刑罪犯都涉及如何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如何得到有效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已做了一些具体安排。

李寿伟进一步介绍说,特赦决定规定了法律程序,对符合决定所规定特赦条件的人,要经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以后予以释放。在特赦决定通过,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后,根据决定和特赦令的条件经过法律程序。

“除法律程序外还有一些衔接的工作”,李寿伟说,不会对特赦服刑人“一放不管”,如对一些赦免后的老年犯,特别是其中没有工作单位,甚至没有法定赡养人也没有固定收入的,有关部门都要采取措施予以安置,还要依法采取救助措施,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

对国家对未成年犯赦免,李寿伟表示,这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感化,但也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通过此次特赦接受法制教育,进一步树立遵守法律的意识,更好回归社会,成长为守法公民。(完)(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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